最新罪名大全
2020-11-13 354 人看过 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
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_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接到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,而对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不进行解救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,处二年以上七年以
2020-11-13 496 人看过 阻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
阻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_阻碍解救被拐卖、绑架妇女、儿童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一十六条 对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接到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,而对被拐卖、绑架的妇女、儿童不进行解救,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阻碍解救的,处二年以上七
2020-11-13 588 人看过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
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_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一十七条 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、提供便利,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本条中“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”是指对犯罪活动负有查禁职责
2020-11-13 409 人看过 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
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_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一十八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徇私舞弊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本条所称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一、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罪是指负有招收公务员、学生工作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在上述工作中,为
2020-11-13 492 人看过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、流失罪
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、流失罪_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、流失罪概念定义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,后果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、流失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根据本条规定,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因严重不负责任,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,情节严重的,即构成本罪。其中,“严重不负
2020-11-13 319 人看过 战时违抗命令罪
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,对作战造成危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使战斗、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战时违抗命令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构成本罪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行为人具有在战时违抗命令的行为。这里规定的“违抗命令”,是指故意违背上级的命令,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,错误地执
2020-11-13 531 人看过 隐瞒、谎报军情罪
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、谎报军情或者拒传、假传军令,对作战造成危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使战斗、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隐瞒、谎报军情罪和拒传、假传军令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构成本罪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行为人实施了故意隐瞒军情、故意谎报军情、拒传军令或者假传军令的
2020-11-13 385 人看过 拒传、假传军令罪
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、谎报军情或者拒传、假传军令,对作战造成危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使战斗、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隐瞒、谎报军情罪和拒传、假传军令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构成本罪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 (一)行为人实施了故意隐瞒军情、故意谎报军情、拒传军令或者假传军令的
2020-11-13 387 人看过 投降罪
第四百二十三条 在战场上贪生怕死,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人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。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投降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本条共分两款。 第一款是关于投降敌人的犯罪及处罚的规定。构成本罪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具有在战
2020-11-13 442 人看过 战时临阵脱逃罪
第四百二十四条 战时临阵脱逃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使战斗、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 【解释】本条是关于战时临阵脱逃罪及其处罚的规定。 本罪需要具备以下条件: 一、必须具有临阵脱逃的行为。这里规定的“临阵脱逃”,是指在战场上或者在临战或战斗状态下,擅自脱离岗位逃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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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、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新修订的《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》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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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
08-16 10:26:24
姚格丽提问
07-22 06:50:30
李国涛提问
09-21 14:16:11
提问
06-15 16:56:30
王律师,我现在因销售伪劣产品在取保候审阶段,我想咨询你一些问题,我加您微信了,您能通过一下吗,还有请您作为辩护人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呢,